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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通过对认罪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发展趋势的介绍,分析比较了该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背景、实行效果、保障机制及所面临的困境,重点在于分析思考如何建构中国的认罪协商制度。本文考虑到认罪协商制度适用的优势以及引入到中国已经具有相当的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那么就可以在中国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操纵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点,在中国建构认罪协商制度不能全面移植他国的做法,必须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保证该制度在适用过程中能够发挥最大优势。 法学界对于效率与公平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在诉讼程序中能否找到一个二者的完美结合点,也只可能通过实际效果才能得到答案。我们能够看到,认罪协商制度从出现到发展再到现在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并大范围适用,其经济、高效、便捷的特点已经得到充分的肯定。那么在面临司法资源紧张、案件积压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的情况下,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很多优点是值得我们去深入探析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制度,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制度来将其弊病降低到最低。对于认罪协商制度从出现到适用,争议一直没有中断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主观性过大、违背起诉法定主义原则等。所以美、法、德、日、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适用该制度时无一例外,都选择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以我们应在综合分析、总结利弊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的认罪协商制度来为我所用。并且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国家间对于法律制度的移植与借鉴并不少见。那么在构建中国的认罪协商制度时,我们就应从一开始就将一个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好。从适用到实行再到保障性制度的设立,都需要针对我国的司法实务来进行。笔者的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在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在有关部门思考是否引用这一外来制度时起到一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