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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子系统,它是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对保障基本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从社会救助的概念入手,从中国现有的社会救助框架着眼,以甘肃省社会救助实践为例证,分析了现阶段中国欠发达地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试图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所裨益。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现阶段社会救助制度正式确立。此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济、农村五保生活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内容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已经开始进入了从单项救助向体系建设、从临时救助向制度化救助发展的历史新阶段。近两年,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社会救助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逐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范围逐步拓宽,财政收入逐年增加,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多数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也存在着诸如救助理念陈旧、救助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救助覆盖面窄、救助水平不高等问题。笔者就甘肃省的社会救助工作为例,对存在于欠发达地区社会救助实践中的共性问题做了一些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同时考虑到我国是一个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的农业大国、全国近13亿人口,62%以上在农村的国情,更偏重于对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在关注民生、保障民权、促进和谐的今天,加快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社会救助体系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相信在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能得到尽快的健全完善,使弱势群体都能得到应有的救助,免除他们的生存恐惧和生存危机,使全民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