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从2013年开始,开启了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本轮改革通过对司法队伍进行“精英化”、“职业化”的管理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本轮司改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司法机关运转效率,最广大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本文通过对基层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概念和理论的分析,结合我国法院人事制度的历史沿革,着重研究了新司改背景下,基层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弱化,“行政化”问题严重,改革缺乏物质保障等问题;同时提出以建立“员额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完善法官公开选任和遴选制度,提高法官政治待遇和职业保障等研究对策,为本轮司改中的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建议。辽宁省抚顺市X区人民法院其辖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法官综合素质等方面在东北地区均处在平均水平,司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极具普遍性。本文结合了笔者在X区人民法院从事的一线审判工作的经历和调查研究,及国内外法院人事制度管理的先进理念,总结了X区人民法院在司改过程中人事制度改革遇到的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希望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职业化”“精英化”法官队伍,早日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