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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对长期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我国现有的老年人福利设施和资金都严重不足。由于中国长期照料系统尚未建立并完善,长期照料保险缺失,社区照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机构照顾供需矛盾突出,只有少数养老机构接收失能失智老人,这使得失能失智老人养老遭遇尴尬。在为数不多的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机构中老人的需要满足情况如何,他们的权利与福祉是否得到保障也是非常值得关注。这关系到选择机构养老的失能失智老人是否能够安享晚年,反映出一个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甚至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失能失智老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是独特的,因此他们的需要也是独特的。但是目前已有的研究较少关注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需要,对此没有系统的论述。本文根据已有研究梳理形成老人需要结构,将老人需要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心理需要。其中物质需要包括健康需要和安全需要,具体表现在食物、居住、出行、医疗和生活照料方面;精神、心理需要包括归属与爱、尊重、娱乐休闲、生命延续、与人交往、参与、求知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之所以详细列出物质需要的表现形式,为的是能充分体现失能失智老人需要的特殊性。笔者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长期照料服务并且发展得比较成熟的社会组织中的老人和工作人员以及家属进行观察和访谈,从机构中的人际关系情况以及驻院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中反映出目前在机构中接受长期照料服务老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状况。机构内大部分老人有更多的物质需要,较少的精神、心理需要;失能失智老人对物质需要有更强烈的需要,对需要表现形式和满足形式要求更高;不同失能失智程度的老人对不同层次需要的要求不一样。在机构里,老人的物质需要得到了基本满足,精神、心理需要中的生命延续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而尊重、归属与爱、娱乐休闲、与人交往的需要部分得不到满足。造成老人需要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服务品质低下和老人与护理员互相不理解。文章进一步分析了服务品质低下的原因,包括护理员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管理存在问题等,并探讨社会工作者以提升专业素质为前提,作为资源联结者、教育者、协调者在养老机构中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专业特长以满足老人需要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