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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体系足多个政治实体共同参与、博弈其中的复杂系统,其外交与安全政策是多方斗争和妥协的结果。其中的关键角色除了总统外还有权力巨大的国会,但当代国会并不能完全主导美国外交与安全政策过程,而是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相关权力大小也处于不断变化中。美国宪法赋予了国会影响外交与安全政策过程的广泛权力,包括立法权、钱袋权、总统提名任命外交与军事官员的批准权、条约批准权、战争权等等。但宪法也将一些重要权力,如战争权等共同赋予了国会与总统,形成权力“阴影区”,并由此引发了双方长期的权力斗争;同时,在长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实践中,除了宪法权力划分不清楚的原因外还由于国会与总统的组织结构与选举特点、双方政策关注重心不同、政治环境、政策类型、公众舆论和支持率等各种因素的交叉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会与总统在权力分配与斗争上并非保持不变,而是分别经历了“帝王般国会”,“帝王般总统”,以及越战后至今国会权力得到复兴,总统受到限制但仍居主导地位这几个大致阶段。在政策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总统领导外交与安全政策制定与实施,国会广泛深入参与、监督、制约、评价政策过程,双方缺一不可的政治局面。未来国会与总统的权力关系仍将在周期性的钟摆式变化的基础上保持动态平衡。因而,对于美国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认知和把握,必须在分析总统因素的同时,也要将国会的重要作用考虑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