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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近年来,植入型心脏复律除颤器(ICD)作为心脏性猝死一级预防的应用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在我国,符合ICD治疗指征的患者众多,但ICD植入数量及比例与欧美国家相比悬殊巨大,且缺乏相应的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试验的结果。因此,本研究拟通过对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部分符合ICD适应证的住院病人的调查,旨在了解国人符合ICD适应证患者的构成,ICD在心脏性猝死一、二级预防中的应用情况,以及国内ICD适应证人群拒绝接受ICD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为改变目前国内ICD植入率过低的局面提供依据。方法:选取2007年6月至2008年1月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住院病人中基本符合ICD适应证的患者,收集其基本资料及相关病史,记录入院期间检查结果及治疗情况,并对患者、家属及主管医师进行问卷调查。出院后对患者进行随访:非ICD患者采取电话随访方式,了解其症状,是否有恶性事件发生或死亡;ICD患者需至专科门诊随访,了解其心律失常事件的发生及ICD的工作状况。结果:此次研究共有122例ICD适应证患者参与调查,其中符合心脏性猝死(SCD)一级预防适应证的89例(73.0%),为二级预防(33例,27.0%)的2.70倍。在89例一级预防病人中,以非缺血性心脏病所致慢性心功能不全最为多见(46例,51.7%),其次为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心功能不全的患者(18例,20.2%),与国外报道的以冠心病为主的构成有所不同:而在有过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二级预防的33例患者中,器质性心脏病的自发性持续性室速所占比例最大(21例,63.6%),以扩张型心肌病为最多见。122例患者共植入16例ICD/CRT-D,作为SCD一级预防的仅2例,基础疾病均为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心功能不全,占所有符合一级预防适应证患者的2.2%。通过调查问卷我们了解到,在对自身病情、SCD的认知以及对于ICD的了解和接受程度等方面,二级预防患者均明显优于一级预防适应证患者,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而在患者决定是否接受ICD治疗的影响因素当中,医师的建议将是最主要的。在受调查的未接受ICD治疗的患者当中,51.8%的患者表示不认为自己的病情真正需要ICD治疗是他们不采用该方法的最主要原因;经济因素占25.5%,位于第二位;而年龄与文化程度对于患者是否接受ICD治疗的影响无统计学差异。同样,绝大多数一级预防患者的主管医师认为患者并不需要植入ICD(93.3%),从而未向患者提及该治疗方案,其比例明显高于二级预防的21.1%(P<0.001)。所有患者平均随访7.7±2.2个月,非ICD患者死亡8例,全因死亡率8.9%,其中4例SCD可能大;ICD植入患者共3例发生快速室性心律失常事件,事件发生率为20%。结论:本调查研究发现,目前临床上ICD作为SCD预防的实际应用远远低于其指征范围,尤其是对于SCD的一级预防,相当一部分临床医师对其应用指征认识不足,直接影响了一级预防患者对于ICD治疗的接受程度,成为除经济因素之外导致目前ICD植入率过低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加快ICD在国内的发展,今后需要加强医务人员ICD知识、尤其是其作为SCD一级预防治疗应用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而通过对ICD适应证患者的不到一年的随访,非ICD治疗患者全因死亡率明显高于ICD组,而ICD植入患者亦有一定的快速室性心律失常事件发生,证实ICD可以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并对SCD起到有效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