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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网站(例如:YY直播,映客直播,斗鱼直播,喜马拉雅直播,腾讯文学等)提供人们一个平台在线上分享原创作品(文本和音视频),本文中引用维基百科中的名称,用户产生内容制造者(UGC,User-Generated Content)。这些分享的媒体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线上用户,网站平台和原创内容制造者都能从中获益。网站从广告销售,用户订阅,商品销售等中获益。UGC制造者的收益是双重的。一重是网站给的货币支付,另一个是UGC制造者在分享中获得的乐趣。共享媒体内容带来独立的产品,网站的收益很大程度依赖于UGC制造者在创作活动中的努力,因此网站需要激励UGC制造者付出更多的努力和限制他们进行与网站利益相违背的活动。网站常见的方法是采用激励合同;两种类型的激励奖金合同在实际生活中被广泛采用:1)工资和提供保险和激励的奖金制度:2)只提供激励的奖金制度。我们检验了一个风险中性的直播网站UGC和风险规避的媒体UGC制造者在一个委托代理框架中的的合同。我们展示了网站应该如何调整奖金计划来应对UGC制造者的风险规避,收入的不确定以及UGC制造者对创作的兴趣流失等问题;同时更多的媒体UGC制造者把线上UGC作为一个重要的事业来经营,网站面对这诸多的问题,需要做出相应的改革,我们给出了一些建议作为网站合同机制改革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我们又进一步分析了无货币机制如何加入到这个奖金计划中。很明显,加入无货币机制意味着不为UGC制造者提供额外的激励奖金,然而,这确实能够增加UGC制造者的实际效用。网站也需要限制UGC制造者的行为,使其不做于网站收益无益的创作活动。给定一个分配比例,我们验证那些活动对网站是有利的,哪些活动是无益的但是可以被允许的,哪些是在不同的奖金计划中应该禁止的。这些结果阐述了为什么一些网站不自动禁止非法内容即使网站并不从中获益,还有为什么一些网站选择不支付工资给UGC制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