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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山区人口众多。林业生产活动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在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以及支持人类生命系统中也发挥着重要的意义。集体林权改革以前,我国林地存在许多问题,如:权责利界定不清、收益权不落实、产权主体不明晰等。2003年我国开始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同的林地经营模式。对林地经营模式进行研究,有助于改善林地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降低林地经营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既能够实现经济的增长也能够实现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2011年江西省三县市(吉安县、遂川县、丰城市)村级层面的调研数据,依据经营决策主体的不同,将油茶经营模式分为五种:林农为决策主体的农户决策模式、联户为决策主体的联户经营模式、村集体为决策主体的集体经营模式、合作社为决策主体的合作社经营模式和公司为决策主体的公司经营模式。其中以农户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村庄为19个,以联户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村庄为2个,以集体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村庄为5个,以合作社经营的为主要模式的村庄为1个,以公司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村庄为4个。运用Probit模型分析不同经营模式被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结论表明:用林地抵押获得贷款的比例越高,林农越不倾向于选择集体/合作社/公司经营模式;村干部选举方式变量与村干部受教育年限变量对经营模式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村庄的替代收入越高,林农越倾向于选择集体/合作社/公司经营模式。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方面对油茶经营的绩效进行分析,对油茶经营的经济效益分析时,文章从生产投资和交易费用两个个方面进行讨论。借鉴奥斯特罗姆等人对不同制度安排的间接绩效分析的方法,本文将油茶经营管理的过程分为不同的阶段,根据调研搜集的资料,将这些过程产生的交易费用进行细分比较。通过对五种经营模式的绩效进行简单的比较分析,研究认为合作社经营模式是当地油茶经营的最佳选择模式。最后基于以上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非农就业很大程度上影响林地经营模式的选择,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引导农民非农就业,有利于促进林地由小规模经营向大规模经营转变;(2)积极推进农村村干部村民选举制度,提高村干部的领导力与号召力。(3)因地制宜,各地探索适合的油荼经营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合作社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