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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经济体、一个上市公司的发展都会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发展过程。在快速迭代式发展的今天,当一个上市公司发展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内部积累式发展模式就显得极为吃力。上市公司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面积的扩张,只能通过外部扩张发展模式完成。而并购是上市公司走外部扩张发展模式,实现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最佳方式。一项并购交易活动要经历并购前、并购中、并购后等阶段,涉及一系列步骤与多个方面内容。其中并购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目前,该领域的相关研究主要涉及静态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关系的研究,而关于动态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关系的研究还很少。划分动静态支付方式,再研究并购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间的关系意义重大。伴随着并购支付方式的不断创新与丰富,对赌协议支付悄然走上了并购交易支付方式的舞台。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探索分析并购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显得特别必要。而要比较分析不同公司间不同支付类型并购绩效的差异,需要对公司个体间并购绩效相对效率有较好度量与评价。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在度量与评价不同个体间相对效率方面,有着其它多指标评价方法无法匹敌的优越性。所以,文章引入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到并购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的比较研究中。首先,应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计算出不同样本公司之间的并购绩效相对效率值。然后,通过SPSS22统计软件,根据是否采用对赌协议支付——动态支付方式以及采取不同的静态支付方式,分别对样本公司并购绩效相对效率值进行比较分析检验文章提出的假设。从而更加全面和客观地分析各种不同并购支付方式对公司并购绩效影响的差异。研究发现:(1)沪深A股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公司、非上市公司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司的并购交易确实能提高公司绩效;(2)应用对赌协议支付的并购交易其绩效显著优于不采用对赌协议支付的并购;(3)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采用现金支付的上市公司其并购绩效好于不采取任何现金支付的公司;支付方式中无股份支付参与的并购,其绩效明显好于有股份支付的并购绩效;在短期内,“现金+股票”混合支付明显高于其他支付方式,但在较长期间内这种优势在慢慢变小,最终逐渐消失,且明显低于现金支付下的并购绩效。(4)在国有性质企业里,无对赌协议支付型并购其并购绩效要好于对赌协议支付型并购。(5)较国有性质企业,非国有性质企业的并购绩效表现更好。并针对研究结论给出如下几点建议:(1)由于客观存在信息不对称,并购活动充斥着风险,对赌协议支付的使用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分散并购风险提高并购绩效;为保障各方利益,分散并购相关风险,提高公司并购绩效,有必要采用具有监督与激励双重作用的对赌协议支付方式。(2)对赌协议支付不是万金油,选好标的企业,确保并购质量,适当利用对赌协议支付,才可以更好的降低并购风险,提高并购成功率。(3)对赌协议支付方式只是多种并购支付方式中的一种,在并购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对赌协议支付和其他支付方式的组合支付。(4)基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背景下,建议与民营、公众与外资等企业实施并购,完成企业战略转换与换血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