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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主要具有两个方面的价值,一是通过集体化的许可、收费、分配减少交易成本,提升权利人、使用者等各方福利;二是作为权利人联合的产物,提升权利人在权利许可市场中的地位和收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这两方面价值使得它在网络、数字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仍然不可替代。然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存在着失灵的现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权力结构与活动规则。合理的权力结构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有能力对组织实施良好的控制,有效的防止理事(管理者)滥用剩余决定权给组织和会员造成损失。根据组织理论的研究结论以及发达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实践经验,投票权的集中化——即使少数会员获得较多的投票权,可以更好地克服代理人问题进而提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绩效。活动规则构建的意义则在于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每一个活动环节中,确定良好的活动标准,以全面的监督、评价和改善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善治理论较为契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活动规则的构建需求,可以作为其背后的理论支撑。根据善治理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有效性、透明性、负责性以及参与性四个维度完善自己的各项活动。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应优先于外部改革。内部治理机制应从权力结构和活动规则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以投票权集中化的方式实现权力结构优化,以有效性、透明性、负责性以及参与性为标准制定活动规则。同时,在会员权利义务的设定上,应以合理区别对待作为基本原则,以会员分类作为基本制度,在保证每一个会员都享有受益权的同时,将参与管理权分配给相对重要的会员。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首先对既有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简要的梳理,以厘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的相关定义与背景。对著作权集体管理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基本背景的梳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历史背景、现代背景以及发展中国家背景。其中,发展中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失灵的问题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更好地解决集体管理失灵问题;第二章则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的理论框架展开了研究。会员与组织关系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的核心,会员权利义务的设定与执行将直接影响内部治理的效果。针对如何设定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内部治理等问题,需要首先确立基本的指导原则。本章在Sinacore-Guinn和Ficsor的研究基础上,归纳了内部治理的四项基本原则——私权原则、有限集体管理原则、公平、平等原则以及会员中心原则——以此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内部建设。在这些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通过权力结构的改良和活动规则的构建优化其内部治理,完善会员权利义务的设定与执行;第三章通过借鉴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解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理人问题”,优化组织权力结构,降低组织的管理成本,提升组织效率。经济学中的公司(组织)理论是在“委托——代理”框架下分析公司(组织)的运营与绩效问题。该理论同样可适用于私有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必须认识资本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并不具有主导意义,会员的投票权才是决定组织控制权的关键。基于以上认识,本章最终提出了以投票权为基础分析、解决代理人问题的方案。各国代表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投票权分配经验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章在分析各种投票权分配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投票权集中化的具体目标以及相应方案,并对其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了检验;第四章通过善治理论的移植,构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活动规则。活动规则的构建需要系统性的理论作为支撑,而善治理论可以较好地契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需要,因此,笔者以较为保守、客观地方式将该理论运用于集体管理领域。文章借鉴善治理论,以有效性、透明性、负责性以及参与性为中心,提出了优化集体管理活动规则的诸多建议,同时也对既有的不恰当的意见进行了批判;第五章从中国问题出发,指出了“内主外辅”的改革进路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此基础上,结合前文根据组织理论与善治理论得出的结论,文章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出了权力结构、活动规则以及会员权利义务设定的改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