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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已经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关注的热点问题。择校,是“(学生)选择学校入学。”择校现象是在优质教育资源匮乏或不均衡的条件下,学生家长为其子女选择相对较好学校就读的现象行为。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意见征集过程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论文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义务教育以及择校的含义,择校就是当家长不满意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办学质量时,会主动放弃这些学校,而动用掌握的各种资源来为孩子选择其他令人较为满意的学校。本文以教育均衡发展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及公平的理论作为解决择校问题的理论基础。论文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产生、现状以及问题。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以了解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现状,从而发现弊病以及问题。主要的弊病是拉大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促使教育资源失衡;加大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助长了应试教育之风。同时对发现的弊病剖析了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择校弊病是优质教育资源资本化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人口压力日益增强与就业矛盾的产物。论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论述了针对发现的弊病以及问题尝试提出解决的措施,首先要增加不同层次的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其次要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再次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缓解教育选择困难。最后要普及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社会与人的发展评估机制。要解决择校问题,我们不仅要借鉴中国其他城市的治理经验,也要通过国外的择校政策和治理经验而有所启示。解决择校问题我们要遵循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实现教育真正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