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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诉讼构造下看,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是检察机关启动侦查程序之后,与犯罪嫌疑人各自展开诉讼活动所依据的程序制度的总和。现在普遍把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分为职权主义侦查模式和弹劾主义侦查模式。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活动下看,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所形成的包括主体、途径、方式、方法等要素为内容的一种抽象定式。它被分为“由供到证侦查模式”和“由证到供侦查模式”、“单轨制侦查模式”和“双轨制侦查模式”、“检察机关独立侦查模式”和“其他主体的侦查模式”等。因此,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由刑事诉讼构造下的静态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活动下的动态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构成。本文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创新是对动态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创新。现阶段,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依旧延续着传统“以口供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这种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有许多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职权主义侦查色彩严重;二是被动式侦查突出;三是强制性侦查居多;四是侦查手段单一;五是利用“双规”进行办案于法无据;六是侦查主体理论专业素养较差,经验主义严重;七是利用信息进行侦查贫乏,并且信息交流不畅;八是检察机关各自为战,缺少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面对这些弊端,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必须创新。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创新的动因有:一是我国职务犯罪特别是腐败的严峻形势;二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职务犯罪侦查带来契机;三是法治文明,对人权保障愈加重视。“信息、技术、协同、合成”是现代侦查理念的四个方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也必须从信息、技术、协同、合成四方面入手,借鉴公安机关在这四个方面建设的成功经验,来对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进行实践构建。首先,信息引导职务犯罪侦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借鉴公安机关“金盾”工程及大量信息资源库建设的成功经验,完成自己信息平台和相关资源库的建设,达到以信息来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然后,利用刑事技术丰富职务犯罪侦查手段。刑事技术给现代侦查理念、侦查方式、侦查水平都带来了革新,职务犯罪侦查的侦查思维、侦查方式都应随之改变,形成刑事技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的格局。再者,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机关的协同办案机制。侦查协同是一种整合社会资源的有效形式。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必须开展与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新闻媒体等机关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之间的协同;与不同地区检察机关之间在跨区域犯罪、跨区域取证等跨区域行为方面的协同;与公安机关在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追逃等方面的协同。最后,各部门合力攻坚重大职务犯罪。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专业人员的合成;二是要求情报、信息的合成;三是职侦、刑事技术、技侦和网侦,“四位一体”合成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