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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年,毒品是国际社会的在社会政治与安全的核心议题。当时的国际社会在对毒品危害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遏制毒品的蔓延和毒品犯罪的渗透。最终于2000年12月在意大利巴勒莫签署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显示出国际社会对全球性挑战作出全球性应对的政治意志。只要犯罪是跨境的,执法便也应是跨境的。如果法治不止是在一个国家而是在多个国家遭到破坏,法治维护者就不能使自己局限于仅使用纯属国家内部的手段。如果进步和人权的敌人们利用全球化的开放和机遇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我们也应当利用这些同样的因素来对抗毒品犯罪等势力。时光荏苒,而今已是2011年,在国际公约的基础上,世界各国的双边、多边刑事司法协助协议有了极大发展。在惩治毒品犯罪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毒品犯罪仍然是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毒品犯罪在与常规跨国跨境犯罪协助有联系的同时,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也有一些区别于其他跨国跨境犯罪的协助内容。 本文的工作目的在于系统的梳理在惩治毒品犯罪的司法协助内容,并在分析过程中发现问题最后解决问题。首先在导论部分首先将说明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研究的重要性;其次总结针对毒品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研究的国内外情况;再简述文章的思路过程;最后说明本文采取问题对策性的研究方法。正文分四部分,共四章。第一章介绍目前我国内外的毒品犯罪以及合作惩治的国际条约情况;第二章结合毒品犯罪的实际情况对委托调查与收集证据、协查案件与通缉通报、文书送达、资产追缴、控制下交付等司法协助内容进行阐述,其中对“控制下交付”进行着重阐述;第三章在前两章基础上提出在目前的刑事司法协助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监管效率缺失、资产追缴制度不合理、控制下交付法律规制缺失、法律规定与国际义务不相符和矛盾;最后在第四章提出解决的方法:尽快出台《中国刑事司法协助法》、统一办案和审理程序、建立犯罪所得追缴协助机制以及纳“控制下交付”入法律规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