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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后期国际跨海社会经济交往密度增加,尤其是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人们对于规模经济和生活质量的追求,导致海岸带和近海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骤然增加。而海洋空间资源的公用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属性,容易而且已经开始造成全球性海洋资源衰退的“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同时,基于海洋资源开发自治组织建设机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还在“小心求证”过程中。国际已有沿海分国家(地区)海洋治理格局难以应对复杂的海洋空间要素分异与组合,更难以应对海洋生态系统内部运行和外部输出性变量的冲击,增加了海洋空间治理的难度。如何开展海洋空间活动的有序治理,促使海洋空间规划成为一种必然的工具选择。目前,国际海洋发达国家纷纷运用海洋空间规划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区域性海洋综合管理体系,而我国则主要通过海洋功能区划来综合管理海域使用事务。相对于国际海洋发达国家的海洋综合管理,存在着多方面的差距,其中,利益相关者作为海洋空间规划决策制定的核心以及执行者,其因利益不均衡而导致的问题尤为重要。目前,我国从资源、科技、经济、环境以及法律等方面来落实“海洋强国”战略,这必然涉及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变革,而海洋功能区划的垂直化管理体系必然会引发诸如“暗箱操作”等现象的产生,进而导致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不均衡,而海洋空间规划则通过促使利益相关者参与,构建均衡机制有效地规避了类似问题,因而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运用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区域公共选择理论,区域开发与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博弈论以及机制设计理论等,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变革进行分析论证,并探寻海洋空间规划中的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重点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通过对海洋空间规划,利益相关者以及均衡机制进行概念梳理,给出本文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概念界定,并确定研究所需的理论基础;(2)通过剖析国际海洋综合管理中利益相关者冲突问题,系统阐述、归纳国际海洋强国运用海洋空间规划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的情况,结合我国海域管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我国海洋功能区划所存在的问题;(3)海洋空间规划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促使动因机制的核心要素一一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海洋空间规划中,促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得以表述,利益冲突的根源——海洋资源得以确立,通过对海洋资源的有效管理进行研究,分析和探究引起利益冲突的动因,逐步形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动因机制;(4)在分析动因机制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和制度经济学等理论方法,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进行建模分析,得出产权完善程度越高,利益相关者越会采取合作行为,而利益相关者对于政府诚信度的认知度高于激励成本以及未来博弈效用的贴现率乘积的倒数,那么利益相关者将采取合作行为,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5)通过重点研究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综合运用博弈框架下的制度模型和KMRW声誉模型,对新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进行实证分析,求出相应的均衡解:(6)根据实证结果,提出解决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冲突,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对策建议,构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保障机制。本文的主要结论和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已有的相关研究都单独针对海洋空间规划或者利益相关者进行研究,缺乏将海洋空间规划和利益相关者结合起来研究,本文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利益相关者对于海洋空间规划乃至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2)通过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到海洋空间规划中分析,本文构建了基于博弈框架的制度模型,,并进一步从“监管一被监管”角度,建立更为有效的博弈分析模型,实现了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研究方法上的突破。(3)根据中国海洋管理情况,对海洋空间规划,利益相关者以及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给出了基于本文研究的概念界定,在分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冲突,探寻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动因机制基础上,运用制度模型和声誉模型,针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案例,分析了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起因、特征、条件,研究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最后提出相应对策建议。(4)本文认为要实现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政府必须以量化和降低公共参与机制成本,理顺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机制为前提,在完善利益相关者法律保障机制和构建利益相关者监督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确立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机制,健全利益相关者诉求表达机制。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命题,它涉及了许多的学科和非常庞杂的理论,本文对于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只做出了初步探索,因而需要在未来进一步的细化分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问题,深入研究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理论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