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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为我们的生活和发展提供了多种重要环境服务功能:洁净水、水产品、水电、水调节、内陆航运、文化、休闲娱乐,以及流域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废气净化、木材生产和碳储存等。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对流域生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域生态所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所能提供的服务功能在不断减少和退化。反过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又受到了流域生态环境变化的制约。实践证明,“先发展经济、后治理污染”的被动路线代价太大,不利于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流域生态进行补偿,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就有必要提到我们的发展日程上来。 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在张陆彪、郑海霞等人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定量和定性研究,借鉴国内外流域生态环境相关研究成果,分析我国流域生态服务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情况。对浙江省金华江流域内的“水权交易”、“异地开发”等补偿案例实践进行分析了和总结,并利用条件价值法(CVM,又叫支付意愿法(WTP))、机会成本法和费用分析法,对浙江省金华江流域内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分析他们的支付意愿情况,确定流域生态补偿的四个标准,并得出结论,认为基于水质和水量供给的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支付是可行的,即每年平均支付3940万元,平均每人每年49.7元是可以接受的。同时,还分析了金华江流域生态补偿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研究发现,在我国流域生态服务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水权交易”、“异地开发”等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可以作为我国生态补偿的一个方向和选择,并初步给出了解决上下游之间矛盾之争的参考范例。通过民主协商,充分论证,最后达成协议,共同来维护和管理流域,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完善和解决流域生态补偿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法律、监督、资金和反馈等问题,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一定会取得长足进步,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的流域生态服务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