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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汉意为“众多的宫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西南部。”鄂尔多斯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从2007年至今,已有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另有35项被例入内蒙古自治区保护名录里。
鄂尔多斯地区古老的民间文化传统,对于研究和了解蒙古族历史、社会、宗教、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资料。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现代经济对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对独特的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冲击越来越大。如何保护好浓郁而独特的民族文化,并找到一条合理途径,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发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保护和利用好鄂尔多斯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构建和谐鄂尔多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论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这篇论文的研究意义、目的及研究相关动态。论文的第二章主要叙述了鄂尔多斯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行政区划,对于这一地区长久以来保存蒙古族最具传统特色的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作用。而由守护、祭祀成吉思汗奉祀之神和其它祭祀圣物而组成的鄂尔多斯部落,从它形成之初就保留有蒙古民族传统的宫廷文化、祭祀文化,并将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传统带到了鄂尔多斯地区。
论文的第三章首先概括了鄂尔多斯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即多样性、独特性及丰富性。其次将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四大类来阐述。论文的第四章主要论述了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城镇化的加快,使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受到日益严峻的考验。第五章论述了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保护措施及保护性开发的方法。提出主要采取立法、宣传、教育、政府主导以及分级保护等措施来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在保护的过程中,并不排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并通过开发来更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过研究可以给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参考,结合以旅游开发和发展文化产业,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