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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特殊产物。国家的发展需要资金来运转,公益事业的开展更离不开资金的大力支持。彩票从它建立开始就本着发展公益事业为目的,通过积聚社会的力量使公益事业不断壮大。彩票分为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其分别是以“扶老、助残、救孤、济贫”和“发展体育事业、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宗旨。彩票以最简单有趣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公益事业。彩票的出现让社会资源又再一次重新配置,不但减轻了国家财政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还调和了社会矛盾和关系。给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我国的彩票业起步较晚,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彩票业正在突飞猛进的壮大,彩票发行方式以及发展规模的不断创新扩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但同时也突显出了不少问题,其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彩票公益金使用的不合理;第二、彩票公益金使用缺乏监督;第三、彩票公益金使用不透明。而这些实际出现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法律制度上的问题。其中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制度就是其主要问题,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不完善、监管机制的落后严重阻碍了彩票行业的发展,也使得彩票公信力下降。国家成为彩票唯一的发行中心,因此,彩票业在我国是属于行政垄断行业。这种行政垄断性不仅包括国家对彩票准入权的垄断,还包括对彩票的监督管理以及经营权的垄断。彩票的垄断性也体现在了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其蕴含了国家的意志与利益。我国的彩票行业从发行之初到现在已有26个年头,从1987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到2009年7月国务院发布并施行的中国第一部彩票法《彩票管理条例》,从中可以看出彩票行业从幼年走向了成熟。随着2012年相继发布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将彩票事业的发展推向了高潮。尽管如此,但是彩票公益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还是在立法、执法、司法这三个方面都出现了问题。首先是在立法方面:缺乏强有力的彩票公益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其次,在执法方面,执法人员没有很好地按照规则制度办事,导致了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不透明,彩票公益金被挪用、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最后,在司法方面,对彩票公益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现象,受益人或受益单位没有很好的救济途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削弱了外部监管的力量。为了有效解决彩票公益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是应该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同时入手。在立法上,强化彩票公益金的公开制度。在执法上,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提高服务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司法上,拓宽司法救济的途径,建立公益诉讼渠道。当然,在完善彩票公益金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我国彩票公益金的保值增值途径相当有限,除了中央留成部分有投入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其余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后都存入了银行。为了增加彩票公益金的收入,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因此,还应该建立一套彩票公益金保值增值的制度。从最大程度上保障彩票公益金的收入,保障彩票公益金真真实实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