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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概念它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在其上发展起来了现代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所描述的是经济系统中出现的各个变量的和谐统一状态,这个状态下没有任何变量有激励去改变。大部分经济学思想中,均衡概念不可或缺。同时,均衡概念也是一个饱受争议的名词,对于它的质疑一直伴随其发展过程。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均衡概念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造成了概念含义的混乱。西方的经济学家们对它提出的质疑主要在于其方法论上的错误、与现实生活的脱离等。尽管如此,经济学界对于均衡的探讨仍然停留在应用层面,而未对其本质进行深入讨论。在中国经济学界,也大多保留着对于均衡先验的认识,认为经济学就应该构建在均衡基础之上,而对均衡概念所蕴含着什么、为什么不可缺少、它的作用是什么等问题上没有深入的探讨。现在的均衡概念已经成为经济学发展的隐性原则。本文通过对经济学中均衡观念的梳理,将经济学中这个重要的概念与人类理性发展历史联系了起来,得出的结果是:均衡概念所要解决的是人类通过不同方式相互作用是否能得到一个有效的、最佳的社会秩序问题。在整个理论的历史过程中可划分为3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前斯密时期的价值理论,这种均衡隐含在哲学、神学以及自然法的对于人类社会的规范认识当中,表现为一种先定的或神所设定的“自然秩序”,由此有公正价格的分析。第二个阶段是在斯密之后到20世纪30年代之前,此时的经济学已经成为一门学科成为研究的内容,自然秩序这种认识方式在经济学当中的得到显性表达,有了“自然秩序”向现代概念中的“社会秩序”的转换,虽然仍将均衡作为先定,但已开始对它进行理性的审视。此时从整体认识的分析角度上开始了对社会经济的新的认识。第三个历史阶段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均衡的分析则进入更加细节化的分析过程中,系统地用数学的方式论证了它的形成条件。这个阶段更多地从个体主义的角度分析社会的存在以及经济系统运行等诸多内容。本文最终从这个历史中,得出均衡的实质是在社会科学中对于社会秩序的分析,而这在经济系统中映射为一般均衡理论的构建,通过均衡的认识,将经济社会视为一个在复杂环境条件下由各个自由的个人通过相互之间的活动所能在经济社会中形成的和谐状态,更重要的是由斯密和之后的经济学家所认识到的,这种和谐状态是非人所意图的,正如哈耶克所分析过的自发秩序。通过对于均衡历史的思考,得出结论,即经济学的发展不能没有均衡理论,其是经济学工具发展是否有效之最终依据,也是衡量经济系统是否有效的标准,因此其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