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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从1844年的英国罗虚代尔先锋社算起,已经历165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其农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政府扶持其发展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却走过了许多弯路,对合作社的认知还存在不少误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千家万户小规模分散生产与经营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局限日益凸显。广大农民为了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重建合作。这一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经济组织,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民又一重要的发明创造。我国政府对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充分肯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行就是其显著标志。此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发展。仅浏阳市从第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算起,短短7年时间,就发展到118家。如此众多的专业合作社,其绩效如何,基层政府如何引导和规范她健康、持续发展,就成了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本研究在全面梳理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组织原则、功能演进及政府扶持的理据进行了探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经济功能演进行了新的阐发;同时,在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电话交流等方式,前后走访了浏阳市37个乡镇,与40多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30多名农民社员进行交流,取得丰富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浏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主要包括农民对专业合作社需求、组织制度及绩效、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等方面的状况;继而从内外因视角深入剖析了浏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约束因素;最后在借鉴国外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从政府介入、资金、人才、公共服务改进、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就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社的策略选择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