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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对《吕氏春秋》的哲学价值评价不高,但是《吕氏春秋》对诸子兼收并采,而去其一偏之说,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先秦诸子到汉代儒学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本论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论证《吕氏春秋》之所以“大出诸子之右”并对汉代学术有着“无孔不入的影响”,除了以它的“兼容并蓄”的渗透融合之力之外,还与它的哲学思想密不可分。吕氏春秋以阴阳观念为根基建构的思想体系及其事理思维模式可与西方现代观念的历史主义相提并论。论文探讨了吕氏春秋产生的认识论的基础。吕氏春秋的务实功利倾向一向为学界所注重,对它的哲学价值评价不高。西方的哲学是以认识论为基点的,吕氏春秋以“功利”“客观实证”为其认识论的基点,是《庄子》以来引发的反思与抉择,吕氏春秋是思想史发展中由先秦诸子“离事言理”向汉儒“以事言理”转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吕氏春秋》不但兼具先秦诸子思想发展的第三阶段的三种特色,而且有其独特的可以和两千年后领导西方哲学思想转型的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的“历史哲学”相比美的学理属性。如果说“哲学”所企求的是永恒不变的真理,那么《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八览、六论所祈望达到的“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的目的是以人及人的历史为思考的基点和核心,系统、辩证和深刻地而不是零碎、刻板、肤浅地表达出对于宇宙、社会和人生的观察和思考,并具有广阔的时间及空间的包容量,是具体的但又具有共时性,也就是超越了具体的时间和空间。《吕氏春秋》《谨听》引《周箴》曰:“夫自念斯学,德未暮。”又《务本》引《易》曰:“复自道,何其咎,吉”,都表明了吕氏春秋言事而不离道的底蕴。《吕氏春秋》意识到任何历史事件或经验均受惠并受制于特定空间和时间的局限,认为万事万物“皆有自”,因此试图超越时间与空间而使“是非可不可无所遁”。但是历史和现实总是在特定的空间运行的,清晰的时间意识和真切的空间意识是人经历和体悟历史的基点,社会、宇宙都是人的立场下的历史,这与西方堪称现代意识的历史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吕氏春秋》对历史的诠释、反思所得的治国理念,不仅有人事经验的基础,同时也具有形而上学的内涵,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事理思想,这也是黑格尔“历史哲学”的精华。论文以吕氏春秋“知一”(“知”)、“执一”(“用”)为主线,从“历史哲学”的新视角,探讨了《吕氏春秋》的哲理思想。“法天地”是《吕氏春秋》的重要思想宗旨,论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吕氏春秋》“法天地”的具体内涵,认为吕氏春秋的“阴阳相适”,“圜道”运行不阻而不息等观念是《吕氏春秋》“法天地”的主要内容,指出《吕氏春秋》在现实中以把握“一”,以“察因”观变为方法,并使天人、君民、公私、大小、义利等看似对立或冲突的方面“皆得其宜”,藉以达到“全其天”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