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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体制,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创业投资家除了提供资金外,还主动介入创业企业的管理,就战略和运营计划、招募管理、营销以及获得下一轮融资等为创业企业提供帮助。一个创业企业的成功需要创业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的共同努力,但是,双方的努力水平是不可观测的,自然也就无法以契约形式加以完备,因此便产生了双边道德风险。再者,创业投资家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这就限制了他们投资过多的项目,如何确定一个组合规模以最大化创业投资家的预期净利润,对创业投资家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在双边道德风险下分析创业投资家的组合规模问题。本文的主要内容分成三个部分:首先,我们对创业投资的基本概念、特点、创业投资的参与主体以及创业投资决策过程进行阐述,并回顾了双边道德风险下创业投资的相关理论文献研究。其次,我们简介了本文所要验证的Bernile, Cumming和Lyandres (2007)的创业投资的组合规模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通过对本土VC三轮全样本问卷调研获得的一手资料,我们实证研究比较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国别的VC组合上的差异,并实证检验了创业企业组合理论。最后,根据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就改善我国本土VC的投融资环境和运作机制等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与模型预测一致,VC组合规模与给予创业企业的利润份额之间是非单调的关系,当给予创业企业的利润份额较低时,VC组合规模随创业企业的利润份额增加而增加;当创业企业的利润份额较高时,VC组合规模随给予的创业企业利润份额增加而减小;第二,与模型预测一致,给予创业企业的利润份额随VC组合规模的增加而增加;第三,政府VC投资了更多的创业企业,并且给予创业企业更多的利润份额。但是,其投资的种子期的项目少于非政府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