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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是柄双刃剑,它通过广泛而深刻的经济交流,能够调整资源和资金的配置,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能在其中各取所需,相互取长补短,但与之相对的是发生经济危机后的连锁反应也是影响广泛而迅速的。经济全球化也非常深刻地改变着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观点,在传统的观念中,国家主权的内涵应当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内政治经济事务完全独立地由自己处理而不受任何人的干涉。但是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对外开放,这种观念已经受到了深刻的冲击。特别是国际组织的出现,更使得追求国家利益和传统的维护国家主权的观念之间出现了矛盾。国际组织通过主权国家的授权,以自身所具有的独有优势,能够完成单一的主权国家无法完成的事情,但由此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一国国内事务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候是正面的,能够使主权国家更好更快地发现自身的不足;但同时若国际组织对主权国家的国内事务干涉过多,就不可避免地有了干涉一国国家主权的嫌疑。本文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此次欧债危机中对希腊的行为就是如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以来,宗旨之一本是为发生经济危机的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并协助其对自己国家进行治理。但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处理多次经济危机的情况看来,越来越对一个国家的经济事务和经济政策的制定横加干涉、甚至从一个领导者的角度为其制定通常不是完全符合本国国内实际情况的改革政策,并将其作为提供贷款的条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这种行为已经在国际社会引发了热议。本文拟从此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欧债危机中对希腊产生的影响为切入点,对国际组织和国家主权的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本文首先论述了国家主权特别是国家经济主权的相关理论和发展以及欧债危机的基本情况。然后探讨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行的法律制度及其在欧债危机中对希腊产生的影响,通过具体分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行为是否对希腊的国家经济主权造成了影响和干涉。最后提出自己的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