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吕克·南希“触感”思想研究

来源 :西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iyang198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触感”是让-吕克·南希的代表性思想之一,起源于南希对“意义”的思考。“触感”具备“触觉”和“触及”的双重内涵,南希以“触感”,即以“触与被触”的感知方式统摄身体的感官感觉。在此基础上经由“触及”打开身体内在性与外在性的间隔,敞开的身体从内部出离,向着边界和界限外展,由此解构了绝对的内在性,从身体的感性经验出发达到与他者的共通,即在边界上的“共在”“共显”,正是“触感”实现了这一过程。南希通过“触感”将身体还原为“向着自身存在”的本然的身体,发展出具有动态特征的“向—在”,从而建立身体与世界的关联,由此“意义—世界”获得感受性和指向性的内涵。本文围绕“触感”思想展开论述,第一章探究南希“触感”思想的源起,南希从主体性的消解、基督教的自身解构和德国浪漫派诗歌碎片化现象入手,展开对完整的、结构化的整体世界的解构。南希承接思想史中身体的感性还原这一理论进程,结合自己心脏移植手术的独特体验,发现“主体性的消解”将身体还原为具备原初感受性的身体,也将身体还原为“触感”。在信仰缺失和世界的碎片化现状中南希认为意义并没有消亡,而是以缺场的方式在场,由此南希提出“意义—世界”的设想,这里的意义(sense)是具有感受性和指向性的意义,需要敞开与外展的身体去“触感”。第二章是对南希“触感”思想中“触觉”和“触及”双重含义的展开论述。第一部分通过梳理“触觉”在思想史中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感官感觉进行对比,发掘触觉所具有的直觉性、真实性、行动性和交互性特质,明晰南希以“触感”,即以“触与被触”的感知方式统摄身体感官感觉的思想进路。第二部分是“触及”的具体展开,“敞开与外展”的身体为“触及”提供可能,“触及”就发生在身体敞开的间隔通道之中,南希选用法语词corpus来表示身体,从词语本身的丰富含义入手,明晰南希身体观念中的“敞开”与“外展”特性。“触及”使得身体出生并来到在场,从而建立起身体与世界的关联,身体与他者,与世界共在共显,展现自然而然、如其本然的“意义—世界”。第三章主要探讨南希“触感”思想在美学领域对传统的“审美静观”、“审美无利害”等观念的冲击和解构。南希的“触感”思想与当下的新媒介艺术非常契合,以交互艺术为例,“触与被触”的相互性正与“交互”相匹配,在对具体的作品《花与人—度时如年》分析中展开“触感”美学所具有的模糊主客身份、动态艺术生成、消解审美距离等内涵。结语部分展开南希“触感”思想对“视觉中心主义”的解构,解构的最终目标是还原身体的原初感受。一是疫情时代下西方拒绝佩戴口罩可以从其“视觉”传统中找到理论根据。南希“触感”思想暗含着“触与不触”,即在边界上“触及”的思考,长期与病毒共在的情况下,“共”就是间隔空间,也是对身体的保护,这是“触感”思想在疫情时代一些启发。二是在“视觉中心”发展到极致的时代,世界的可视化程度越来越高,也可能被“视觉”裹挟,这是身体与生活世界的疏离。因此身体回归“触感”就尤为重要,通过“触感”连接身体与世界,呈现完整的“意义—世界”。
其他文献
庄子哲学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庄学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学界对庄子政治哲学的研究还不够体系化。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庄子对儒家“仁义”政治的批判、庄子“道术”政治的建构和庄子政治哲学的实现路径三个方面对庄子政治哲学进行研究。第一章对庄子政治哲学产生的背景和理论渊源进行了阐述。通过叙述战国时期的政治状况、经济和农业技术发展情况、社会矛盾这一背景,说明当时社会原始道德退化的境况,促
学位
学位
数以百万计的智能合约部署在以太坊平台上,控制着价值上百亿美元的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设计缺陷容易引入漏洞,加之平台提供的匿名性、不可更改性等特点,高价值的漏洞合约对攻击者吸引力巨大,极易成为网络攻击的目标。近年来,在实际部署中,智能合约漏洞所引发的严重安全事件频发,用户资产丢失、贬值、被冻结等情形屡见不鲜。因此,现阶段研究如何在智能合约中进行精准的漏洞检测至关重要。目前智能合约漏洞检测方法严重依赖于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把妇女工作列为伟大事业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党的百年历程中,始终一以贯之地实现着妇女解放和发展、践行着男女平等。在陕甘宁边区,我们党着眼广大妇女受压迫、受剥削的残酷现实,坚持将推进妇女解放和妇女工作的相关理论与边区实际相结合,与民主革命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开展了许多极具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妇女工作,砸碎了钳制妇女的锁链、提升了妇女的文化知识水
学位
利他行为是一种自愿帮助他人而不期望得到回报的行为。当发生不公平事件时,个体也会做出相应的利他行为。根据行为主体和具体措施的不同,个体在不公平事件中做出的利他行为,不仅包括第二方(不公平事件中的受害者),可以采取惩罚施害者的形式(第二方惩罚),而且包括第三方(目睹不公平的旁观者),可以采取惩罚施害者或者补偿受害者这两种方式,分别为第三方惩罚和第三方补偿。在现实生活中,相比于第二方利他惩罚,第三方利他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