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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的可操作性、数据信息的海量性和自由流动性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人们的生活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公民在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进行挖掘,也逐渐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挑战,由此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是前所未有的。隐私权一直以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而在信息过度暴露的大数据时代,隐私权范围扩大,隐私内涵更加复杂,数字技术更加难以掌控,如果我们想要保护隐私权,就必须重新思考我们对于隐私权的认知。自2012年以来,大数据就成为国内外各界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大数据时代所引发的关于用户网络隐私的侵权问题也获得越来越多不同学科专业人士的关注。任何一项新技术的背后,都可能带来“阵痛”。网络隐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让互联网成为名副其实的“监察室”,也给网络隐私问题增添许多新的特点,这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隐私权的财产性质增强,具体表现在:一种是将隐私直接作为财物进行交易,另一种则是对隐私的内含经济价值进行发掘。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环境中的个人隐私具有商品化特征,网络信息海量、传播迅速、成本低廉、受众广泛、大数据技术日益成熟,使侵权行为人极易对公民有价值的个人隐私进行收集、盗取、记录、分析、传播和售卖,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大数据时代中公民网络隐私权遭遇侵犯,不仅会给受害者造成精神痛苦,还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试图提出“财产隐私权”概念,通过对这一全新概念的阐述,探索大数据时代公民在互联网上隐私权遭遇侵犯的新特点。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大数据时代公民在互联网上发生的财产隐私权侵权行为的分析,对国内外关于隐私权及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比较,总结出大数据时代公民财产隐私权侵权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构成要件以及原因,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试图从技术、公民、企业和国家四个方面探索大数据时代公民财产隐私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