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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①探索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在中国实行的可行性;②寻找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筛查模式;③获得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的基本资料。 方法: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2000年2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出生的婴儿,在出院前进行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Transienly Evoked Otoacoustic emissions,TEOAEs)测试,通过者予以出院;对未通过者在一个月后再次复查TEO-AEs,对复查仍旧未通过者随后行听性脑干反应(AuditoryBrainstem Response,ABR)检查。TEOAEs通过标准:波形相关系数r大于等于0.60,在三个频率段(1.5~2KHz、2~3KHz、3~4KHz)的信号噪音比(Signal-noise ratio,SNR)大于等于3dB。ABR通过的标准为波V反应阈值小于等于35dBnHL。通过筛查者常规进行防聋科普教育,对其中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婴儿要求其定期接受听力随访。所有ABR检查不通过者在3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诊断和评估,以确定听力损失的性质和程度,并给予相应处理。 结果:研究期限内,本院产科共出生1267名新生儿,1213例(95.74%)接受了TEOAEs初查,其中1098例(90.52%)通过出院前的TEOAEs测试;一个月后111例复查TEOAEs(4例失访),其中102例通过,最后需要ABR检查者9例。此9 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例中来通过ABR标准者2例。玉例婴儿有听力损失高危固素,耳声发射筛查通过,随访发现有听力障碍。最后经过听力学的诊断和评估,3例婴儿(占筛查新生儿的2.48愉)有听力损失并作了相应处理。 结论:在我国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是完全可行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该项目为一系统工程,它由筛查、跟踪和账、诊断、干预以及评估五个部分组成。OAE和 ABR联合应用可以发挥各自优点,是合适的筛查模式。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和国外寸道相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