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

被引量 : 55次 | 上传用户:tiaozhanwudesh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对中西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历史的简要回顾,作者发现,存在于各国刑事政策实践和理论中的共同线索,是支撑于刑事政策背后的权力。作者试图通过对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为我国刑事政策学知识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建立,提供一个思路,理出一些头绪,得出一些初步结论。作者提出,所谓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基于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并实施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刑事政策与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刑事政策是权力支持下的公共政策。任何刑事政策都依赖于组织化、合法化的权力系统支持。刑事政策背后的权力系统以国家的强制性权力为中心,但又不限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还包括社会组织的、公民个人的一切为法律、习惯所认可的预防、控制犯罪的权力。作者提出,我们需要对支持刑事政策决策和执行的各种权力进行系统分析,具体来说,以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自由、正义、秩序为标准,分析刑事政策决策权力以及刑事政策执行权力。作者主张,国家应当合理地分配权力以及确保各种权力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并将各种权力的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借助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系统分析方法,作者对我国刑事政策背后之权力系统进行了分析。我国的刑事政策决策主要是国家,具体主要由中国共产党、政府、权力机关三个权力系统负责。作者主张,我国刑事政策决策应当民主化、科学化。执行刑事政策的权力系统是,由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构成的权力系统。国家权力系统表现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结构,在这一结构中,政府的行政权力十分强大,检察机关、法院的地位和权威相对较为有限。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权力居于辅助地位并起着次要作用。公民个人权力则居于拾遗补阙的地位。 通过分析,作者得出的主要结论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不宜直接干预刑事案件,不宜就具体案件作出指示;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不能构成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的干涉;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为内容的行政强制性权力必须受到足够的限制和制约,这种权力不应当成为行政机关实现治安目的的主要手段,公安机关应当放弃劳动教养的决定权,劳动教养应当而且必须司法化,劳动教养的决定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尤其是后者的独立地位与权威需要真正地确立和进一步地提高;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权力需要扶植、规范和诱导;个人权力需要适当的调整、明确。作者最后指出,为实现刑事政策之目标,确保权力合理运作的关键是,正确地处理刑事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其他文献
史达祖,字邦卿,号梅溪,南宋人。今传有《梅溪词》,存词112首,其中咏物词共计23首,约占词总数六分之一。梅溪咏物词成就之高,向来为人所称道,其最妙之处在于"形神俱备",刻写事
目的:进一步探讨黄体功能不全(LPD)所致不孕、反复自然流产的原因以及以补肾益气为主的健黄体汤治疗LPD的疗效以及疗效机理。方法:将4O例LPD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2组,观察治
四年大学我学的是工商行政管理,1997年大学毕业时,我被分配到家乡的工商局工作。在企业科实习了三个月,又到了商标广告管理科工作了将近一年,工作中发现许多工商管理理论在现实的
<正>自1976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在陕北的榆林地区和延安地区陆续征集和发掘了数量较多的玉器[1],这些发现使考古学界逐步认识到陕北地区的古代先民在历史上的一段时间内,曾经比
风药是李东垣的用药特色之一,在其开创的内伤脾胃病学说中,风药的应用占有重要地位,他娴熟地将风药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科病证,经验丰富,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本论文对其应用风药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矿业经济中矿业权制度越来越成为影响矿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98年国务院颁布的三个配套法规,拉开了我国新矿
一少女月经来潮发热 ,初诊认为与外感有关 ,用清热凉血祛风解表法治之 ,未见效。后改为补益气血、甘温除热 ,以补中益气汤治之 ,仍无改善。再次辨证后认为是冲任不调、阴虚内
<正>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将形成国家文物局管控的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地方各层级文物部门管控的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和文物基层收藏单位的文物数据库。这类数据库应当是可移
绝缘油耐压测试仪是电力系统中测试绝缘油耐压强度的一种有效工具。随着近几年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单片机在现代智能仪器仪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单片机AT
本研究选用16头育肥后的健康秦川牛(均为阉牛),按年龄分为4组(Ⅰ为18月龄,Ⅱ为24月龄,Ⅲ为30月龄,Ⅳ为36月龄),对各年龄组测定了胴体性状及肌肉的理化和组织学特性,应用方差分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