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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与劳动力双密集型的新型农业的发展与农村市场化的进程相辅相成,新型农业客观上需要较高程度的农村市场化解决农产品的流通问题,同时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发展也有利于推动新型农业规模的扩大。农村经纪人作为主导农村市场的中坚力量,是连接农民与商贩、农产品与市场的纽带,是农产品流通系统的重要一环,在农村市场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选择了寿光市一个在蔬菜种植和农村经纪人发展方面具有代表性的L村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实地调研。文中描述了寿光市特殊的经纪人模式,以经济社会学的“有限社会化”假定为指导,通过分析农村经纪人的与各农村市场主体间的经济活动,微观地呈现农村经纪人经济行为的逻辑,并讨论其经济行为逻辑对农村市场化的影响。本文第1章阐述选题背景及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综述,第2章介绍寿光市特殊的经纪人模式,分析其存在和发展的缘由。第3-4章主要从农村经纪人寻求合法性,以及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经纪活动两方面阐述其经济行为,分析其内在的行为逻辑。第5章是对特殊的经纪人模式的借鉴意义,以及农村经纪人经济行为逻辑对农村市场影响的分析与讨论。作为生长于农村的经纪人,遵循着农村的社会准则。农村的经济行为基于信托结构并嵌入在农村社会关系网络中。农村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农村社会网络不再紧密如前。农村社会群体的行动受利益因素支配的程度逐渐提高。在此背景下,农村经纪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农村经纪人在不同程度上遵循社会准则的同时,保持着进行效用最大化选择的行动空间。其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既需要动用社会关系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着传统的人情逻辑,又遵循着市场理性逻辑,甚至在对某些社会准则究竟是服从亦或是违背的问题,也保持着收益与代价的平衡。在缺乏法律规范的农村市场,农村经纪人不完全追求效用最大化,而仍受社会准则影响的行为逻辑,约束着农村经纪人和商贩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行为,使得脆弱的农村市场仍能得以维持稳定。但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深,农村市场的稳定客观上需要经纪人模式的改善,融入更多的法律法规力量。以往对农村经纪人的研究主要从经纪人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设路径等宏观层面,微观层面的研究较少,对农村经纪人经济行为的研究也比较少。本文从微观角度阐述寿光市经纪人模式的特点所在,探讨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分析其内在逻辑及对农村市场的有效性,丰富社会学方面对农村经纪人的微观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