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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这个概念起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通常也被称为“可持续性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即环境融资(environmentalfinancing)。主要指从环保角度重新调整金融业的经营理念、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制度是在人类探索未来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经济转型是提出来的新兴金融制度,自从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失衡等已经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全球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当今,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大举利用自然资源,把自然界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和硕大无比的垃圾桶,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调、能源短缺等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更为严重,高速发展的经济背后是惊人的资源耗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不仅资源的消耗量巨大,而且浪费资源的问题也非常严重。绿色经济以其对生态系统不产生或者尽量少产生消极影响的理念,既提倡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又力保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与恢复,因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缓解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了如今世界各国的重点研究项目。国际上最早提出绿色金融概念是在1997年。在此前后,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进行了多种尝试,取得不少经验,1974年,前西德设立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国外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一直没有间断。国内最早提出绿色金融概念的是高建良、和秀星。高建良的《绿色金融”与金融可持续发展》(1998)一文第一次在国内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并给出权威的定义。同年,和秀星发表了《实施“绿色金融政策”是金融业面向21世纪的战略选择》一文。之后,国内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很少。2005年以来,特别是十七大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于金融业发展的理论研究有了新的突破,绿色金融的研究成为金融业发展的研究热点。2007年,我国开始了绿色金融的实践,提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的绿色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