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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七大“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理论的提出,使得全社会对财产性收入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新观点、新论述的提出不仅具有突破性的理论意义,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如何深入地理解这一政策思路的精神实质并在实践中一以贯之,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在这些问题上作一些粗浅的探析: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已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个人财富,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日益增多,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但是由于我国居民理财刚刚起步,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等原因,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我国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比例还比较低、大部分居民无财可理、投资渠道狭窄、居民投资知识匮乏、财产性收入分布不均衡、政府对合法性财产收入的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在学习借鉴一些先进国家的财产性收入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增长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要使我国人民有财可理。其次,通过产品创新、创造更加完备公开的市场环境、对初次分配公平性的重视以及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最后,要从法律上加大合法财产的保护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