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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危机指统治者未能在人民中建立起道德信任和忠诚,或者合法性先获得但随后又丧失的情形。一个政权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政治权威合法性、意识形态合法性和政治绩效合法性。相应地,合法性危机也可以分为政治权威危机、意识形态危机和政治绩效危机三种类型。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进行了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加强了政治绩效合法性,巩固了意识形态合法性,为党的执政合法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57年以后,个人崇拜的急剧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左”倾思潮的泛滥、“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严重失误,极大地损伤了党的执政合法性,致使“文革”末期出现了严重的政治权威危机、意识形态危机和政治绩效危机。这些危机的出现成为改革的历史动因。
当代中国改革的伟大成就则在于克服危机走向复兴——即政治权威、意识形态、政治绩效的改造与重建。面临严重的执政合法性危机,党在总结建国以来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开始了克服危机、重振合法性的实践。党通过批判“两个凡是”消除个人崇拜、重申并强化集体领导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倡导民主法治,实现了政治权威的转型;在意识形态的改造与重建上,通过重新诠释毛泽东思想、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提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了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公信力;通过发展经济,提升国力、改善民生,扶危救困、严惩贪官,反腐倡廉,提升了政治绩效,加强了党的政治绩效。
三十多年的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合法性危机并没有根本消除,主要表现在:法理型权威尚未最终确立、意识形态的公信力有待提升、政治绩效尚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中国的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前途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