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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国而言,奥林匹克运动是典型的外生性文化,它从“舶来品”成长为中国当今主流的文化是多元的社会主体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中互动协商和社会建构的结果,是社会结构中权力与意识形态相互博弈的产物。本学位论文汲取了“社会建构主义”、“文化分层理论”、“场域”和“文化表征”等社会文化理论以及奥运文化及中国奥运史的相关文献资料要点,利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文本分析法,以文化社会学的视角系统全面地探究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研究结果表明:1.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经历了 1900年至1949年的“萌芽期”、1949年至1979年的“蛰伏期”、1979年至2008年的“多元成长期”和2008年至今的“人本回归期”四个历史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奥运文化在中国的社会建构行动者主要涵盖了多元场域下的政治机构、教育机构、大众传媒机构、商业机构和体育类社会组织和团体等。2.在不同历史阶段下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多元场域中,奥运文化社会建构的动机和原因由于社会建构行动者在国际和国内社会关系中特定的身份与地位不尽相同,但是社会建构的动因又遵循着利用奥运文化的价值与功能(体育的意识形态)在旧的“身份认同”的基础上改造和建构新的“身份认同”的基本逻辑。在本质上,“奥运文化”是国人改变与创造新的现实的“合理性”工具。3.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建构主体依据其组织方式与机制进行着文化意义的生产和社会现实的建构。而对于任何场域的建构者而言,他们都遵循着文化表征模式,以社会化生产的方式将奥运文化的象征性符号输入到公共社会生活中,进而开启文化意义的客观化→主观化→客观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建构和再建构的进程。4.奥运文化在我国的社会建构产物不仅仅包涵了体育运动与身体文化和围绕“奥林匹克精神”为中心的理想主义价值观,同时鉴于社会建构场域中不同的主体及其动因,奥运文化在我国社会建构的产物还呈现出与场域和主体相匹配的文化意义和符号,涵盖了政治性的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商业性的消费主义、媒介化的多元意义集合和“公民精神”等文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