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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所销售的食品由于其价格低,购买便捷等特点,在工作节奏不断加快的日常生活中,拥有越来越大的市场,但其卫生状况差,具有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患的高危因素,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一环,它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目前,学界对流动摊贩的研究多以其秩序为对象,而忽视其所售卖食品的安全。实际上,流动摊贩所销售的食品种类繁多、即买即食、无证经营、缺乏卫生设施,管理难度大,其食品安全监管相对与有固定营业场所的饮食经营者更为急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其规定,摊贩与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各省市政府负责。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街头食品的办法与措施,多部门共管造成了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现有的模式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存在着多部门联合监管与按品种监管的局限,不能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也容易导致食品供应链安全问题的发生。本文以流动食品摊贩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调查、比较研究等方法,重点论证我国现行食品监管模式与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现状无法匹配的问题。首先,阐述相关理论基础。通过分析,得出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现存的流动食品摊贩监管需求。其次,探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流动摊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提出由于流动摊贩的特殊性、现行法律的不完善、执法力度弱等原因使得在监管主体和监管体系上都存在缺陷。再次,通过分析部分发达国家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归纳得出尊重人权、完备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有效的惩罚机制等经验启示。最后,结合我国的国情和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提出了从立法、执法、社会监督3个层面对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抛开了传统的从“秩序”的角度对流动摊贩监管进行研究,即政府通过城管部门的综合执法对于流动摊贩的设置地点、经营时间、摊位模式等经行规制,而是以食品安全为立足点,借鉴和比对国外的监管制度,结合流动摊贩的特殊性,提出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监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立法、推行登记制度、细化检测标准等措施,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街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模式,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