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企业财务日常业务处理中,收入确认是一个经常发生但是又比较复杂的问题。每一项会计要素都需要确认和计量,其他几项要素的确认计量均得到众多财务人员较高程度的共识,但在收入的计量和确认上,却有很多不一致的声音。收入指标是报表使用者衡量企业经营成果,经营风险和经营效率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辅助投资者决策是否投资的关键指标之一。因此,合理地、正确地反映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情况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完善收入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方法,对进一步提高收入的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列举了HT房地产开发公司DL项目的完整开发建设期的成本、收入、费用、税金等具体数据,对比新旧收入准则框架下,两种确认方式带来的不同及产生的影响,经过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的预售业务,满足新准则中“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的条件,HT房地产公司在未来,可以将项目的销售阶段分开进行核算,预售阶段和现房销售阶段。即预售部分收入使用履约进度法在整个预售期进行结转,在房屋竣工备案后,可以算是现房销售阶段,再按照时点确认收入。以这样的模式模拟出的HT房地产公司项目收入比现行收入准则下,能够做到提前进行收入确认,使项目建设期的报表也能够有所优化,同时,有效的平滑收入,降低行业的高杠杆高风险局面,让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这三大主表的关联度更高。在享受新收入准则带来的优点和积极的效应的同时,也应理性的看待新准则应用时对企业的要求增加。新准则增加了会计核算上的的风险且更加复杂,对应用准则的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会计估计的增加更需要一个具备优秀职业素养的财务人员。对于更深、更广、更全面的进行信息披露的要求,企业也应该做好基础的信息处理工作,从企业签订的合同开始,到工程项目的进度、监理、执行、归档,再到财务部门的相关信息收集等,都需要再进行系统的、流程上的优化,为保证再执行准则后的每一步判断都留下文字和数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