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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西汉时期的户赋问题一直以来在学术界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在相关的简牍资料出土之前,学术界对于西汉户赋争论的主流观点有两个:其一认为西汉确实存在户赋,且其征收的标准为“岁率户二百钱”;其二很多学者则认为在西汉根本就不存在户赋这一项税收。这两个观点中第二个观点更有说服力,认为西汉的户赋是“岁率户二百钱”纯属是对史料的误解。随着考古学的不断进步,一大批新的简牍资料的出土,证明了西汉已经存在着户赋这项税收,但是其征收金额是每户三十一钱。而户赋作为一项税收最早起于何时?其用途与征收方式又是怎样?这些问题在学术界依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本文通过对先秦诸子文献的梳理,认为户赋这一项税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晋、楚、秦、齐等国均存在着按户征收赋税的税目。在秦朝建立后这项税收依然作为国家的常征税目而存在。汉承秦制,刘邦建立汉朝之后,这项税收也作为常征税目在西汉存在,与秦朝不同的是在汉初征收户赋时应该与汉朝的爵位有关系。西汉前期是以爵位为标准来征收的,户赋的征收对象是卿爵以下,以户为单位向民众征收的税收,其数额与西汉其他赋税相比相对较轻,大约每户每年只征收三十一钱,但后来随着西汉爵位的泛滥,这一税目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