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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就是政府审计,并由公共财政向其提供经费,它具有与其它公共产品一样的特点,就是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由于受到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通常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社会审计对政府公共工程进行监督时,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市场失灵的问题就会出现;如果从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实践的角度分析,政府干预的基本理由之一就是市场失灵。如果对政府公共工程的审计监督全由政府审计来进行的话,虽能弥补市场失灵,但是也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最主要的有效性产生严重的制约,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审计人员,在其中的行为往往会忽视公共利益而追求自身利益。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审计作为私人化的一种产品,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以客户为导向,审计服务是基于委托人付费的前提下予以提供。传统的审计内容主要是对进行事后审查与评价,尽管有利于审查和评价的全面和客观,易于区分管理和审计的职责,但是其缺陷就是缺乏时效性,对已经造成的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难以挽回。为此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观点,使防患于未然、及时感知并解决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目标。为了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在国家审计领域事前、事中审计已逐渐开始形成。近年来,政府审计机关逐渐在政府公共工程审计项目中引入了跟踪审计模式,把审计关口前移,开始注重研究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因此通过对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模式的研究,探索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跟踪审计与决算审计、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及效益审计的有效结合途径,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着眼宏观,着手微观,主要针对政府公共工程审计领域如何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委托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效益审计等业务,对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模式研究,一方面需要研究创新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模式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则要探讨如何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对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各类型模式的管理,实现政府审计机关在公共工程审计领域中的角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