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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在推动公共基础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PPP投资大、退出难、融资难、周期长的特点,加之其资金主要依赖于传统银行信贷,对社会资本方的吸引力并不强。因此,破解PPP项目融资难困境,弥补资金缺口,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市场机制,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性投融资工具,将其适用于PPP领域被越来越多人青睐。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审批制改备案制等相关政策的颁布,为PPP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PPP项目所具有的周期长、收益稳定、能够产生稳健现金流的特点,符合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要求,两者结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契合性。最后,将资产支持证券适用于PPP模式,对于提高资金流动性,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发展多元化投融资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资金需求者与资金供给者的各自需求,是一种“双赢”模式。我国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及有关部委虽然发布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大多属于指导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法律制度建设上的劣势,使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在发展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因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分析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存在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法律建议,从而推动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本文的研究共分为五部分。在第一部分,作者从整体上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内容进行分析,通过引用阐述相关专家学者的观点,为后文的写作打下基础。在第二部分,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为总体框架,对其中的PPP、资产证券化及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特点进行阐述,并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与一般资产证券化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同时,研究PPP模式与资产证券化相结合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加深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理解。在第三部分,从政策实践与项目实践两方面分析了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然后分析我国在资产证券化与PPP相结合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在第四部分,以英美国家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展实践为代表,深入研究两个国家在发展PPP及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制度及组织机制建设,并借鉴他们的有益经验。最后,通过对前四部分的研究,提出完善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防控的法律建议。通过加强立法,明确“未来债权”制度、完善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制度;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建设,如合理解决期限错配问题,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