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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对能源的过度开采和低效利用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国作为一个能源消费大国,面临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发展循环经济成为我国应对能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的必然选择。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EPR)作为循环经济领域的一项有效制度,结合了“源头减排”和“生态设计”等先进理念,能促使生产者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考虑环境影响,改变产品的设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乃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我国EPR制度起步较晚,立法不够完善,在实施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致使我国现行的EPR政策无法对生产者改善产品生态设计水平提供足够的激励。鉴于此,本文基于我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实施现状,采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了 EPR政策的激励机制问题,以期得到有效结论为我国环保部门完善EPR政策提供参考。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对与生态设计相关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及与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相关的外部性理论和环境规制理论等进行梳理与述评,提出了从生态设计视角研究EPR政策实施问题的必要性,以及本文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2)通过梳理我国现阶段EPR制度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构建了政企演化博弈模型来分析现行EPR政策的缺陷。结果表明:我国现行的EPR政策无法对生产者主动提高产品生态设计水平提供激励。(3)构建基于标准管制政策的激励措施。通过分析EPR制度下各决策主体的行为,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构建了政府与供应链成员间的博弈模型,并通过数值仿真分析了标准管制政策的适用性。结果表明:单纯使用标准管制政策能够提高产品生态设计和社会福利水平,但也会降低生产者收益,使其产生逃避管制的动机。因此,标准管制政策需与经济激励政策相结合才能发挥激励效果。(4)基于标准管制政策所设定的管制标准,同时结合经济手段,构建了促使生产者按生态设计管制标准组织生产的激励契约模型。结果表明:根据产品的不同生态设计水平差异化地征收税费,能有效激励生产者自觉提高产品生态设计水平,达到政府管制标准所设目标,从而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