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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中,融资担保是一种很正常的经济行为。但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近两年,担保在经过多年的治理规范之后,不但没有走上正规发展之路,反而违规现象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隐蔽。然而,对于上市公司为何以自身利益为代价积极提供担保这一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解答。因此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诱因进行研究将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从担保的现状出发,发现目前担保存在的问题,并以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担保的的成本收益进行了分析和比较。通过担保成本收益的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是符合成本收益决策原理的,向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中,风险控制较好的正常担保具有存在必要性,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而超过上市公司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又无风险控制的非正常担保存在掏空上市公司倾向,实现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超额控制权收益,符合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成本收益原则。但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使得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操纵,上市公司根本无法从自身利益角度进行决策。因此从全文来看,担保的成本收益之差是诱使担保决策人提供对外担保的根本诱因。本文在找出上市公司担保诱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期望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的治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