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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但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仍然占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三农问题”依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也为历届政府所关注,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更加注重公平,中共十六大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表明我国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央力图把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破口,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一工作直接影响到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也关系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理论界对社会保障的建立已有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这居多限于城市社会保障方面,而对农村的社会保障研究却不够重视,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及人口老龄化的加重,急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鉴于此,笔者选择“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这一论文题目,从社会保障的内涵出发界定农村社会保障的含义,然后回顾了建国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重点介绍了我国当前阶段实施的三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在支付结构上分为基础养老会和个人账户养老会,其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新农合”是通过政府在农村地区进行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资金筹措方面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合作互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照最低生活标准,提供维持最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本文并对现阶段实施的这三种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力图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期望能够借此论文引发社会对农村社会保障给予更多的关注,也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