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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风气的不良一面,对家庭伦理道德和家庭生活秩序带来了激烈冲击,成为儒家对家庭思考的契机;宗法制的分崩离析,带来家与国的分立、家与族的分离,使得个体家庭的价值凸显,引起儒家对家庭的特别关注;三代社会里已存在的“慈”、“孝”、“友”、“悌”等家庭道德理念及相关家庭观念,则为先秦儒家系统家庭观的形成提供了雏形。三者构成了先秦儒家家庭观得以产生的历史前提。 在此三者基础上孕育出的先秦儒家家庭观,涵盖家庭生活、家庭人伦、家庭治理、家庭道德、家国关系五个方面。具体而言,在家庭生活方面,儒家将“欢欣和合”视为家庭生活的基调,认为理想的家庭生活要具备和合融洽的生活原则、充满融融亲情的家庭生活氛围、舒缓从容的家庭生活方式、崇俭尚朴的生活作风、安定友善的家居环境。而欢欣和合生活的实现,则依赖于家庭秩序的精心设计和家庭治理的规则设定。家庭秩序的良好状态,就是摆正父子、夫妇、长幼三对人伦关系。家庭治理的关键之处,就是充分发挥礼乐在家庭中的效用。礼的作用在于对家庭成员进行角色定位,乐则可以发挥家庭成员的亲爱之情,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儒家家庭观的理论重心,是对家庭道德的关注。父子兄弟夫妇长幼的慈孝友悌义信惠顺等道德准则成为儒家关注的焦点,构成儒家家庭观的主体。而齐家治国则成为家庭观的价值归宿。不管齐家与治国之间有多少相通或相异之处,先秦儒家为齐家治国的内在一致性做出了不懈努力,齐家成了治国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对家庭观进行系统建构的同时,本文突出了贯穿全文的两条线索:一是从孔孟注重家庭生活本身到荀子重视家庭的社会道义和社会属性的理论变迁,一是孔孟荀及有关典籍文献关于家庭观中“由家至国”的内在理路。现实的社会政治秩序设计的迫切需要是前一线索发展的主要原因,儒家独特的关联思维模式决定了后一线索的进展。 先秦儒家家庭观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思想史意义,体现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连续性特征,即是对有关家庭问题的反复审视,另一方面,家庭观成为儒家大同理想的理论基石。其社会史意义,体现在对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影响,如对大家庭、差序格局的形成所起的不容忽视的历史作用,同时,对中国古代社会风气包括大小传统都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