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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分地区当前的经济产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而农村居民点作为我国城镇人民生产生活的社会活动中心,目前存在居民点用地减少滞后于农村人口城镇化步伐的问题,以及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布不均而导致土地资源浪费普遍等现象。因此,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这项工程,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发展背景下的重要工作。本文以广东省东莞市的高度城镇化地区——寮步镇为对象,综合考虑寮步镇区位经济条件,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分析与评价。现有农村居民点研究的区域对象多为贫困山区,而针对高度城镇化、产业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点研究较少。本文尝试探索一条适合寮步镇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研究策略。论文利用GIS相关软件,对寮步镇29个村农村居民点建立统一地理基础数据库,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对寮步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进行测算,结合修正潜力测算结果对研究区进行潜力优势评价,并利用整治分级四象限法将整治工作进行一定时间先后安排,最终确定适合寮步镇整治发展的道路模式。研究结果表明:(1)高度城镇化的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作为寮步镇政府目前主要的工作重点,对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提出了要求。当地农户观念方面,在现有的土地政策背景下,出现以传统保守思想和希望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为代表两极分化的当地村民意愿,两方代表人数大致各占28%和72%。(2)镇级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评价后针对实际情况要进行系数修正。依据理论测算结果,在得到现实潜力前将当地自然资源、人口因素、经济条件纳入系数修正范围。测算结果得出寮步镇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为2029.44公顷,现实潜力为906.64公顷,分别占寮步镇全镇现有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45.68%和20.41%。(3)在得出现实潜力后进行潜力优势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利用整治分级四象限法,将寮步镇各个村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以四个级别划分开展。结果得到浮竹山村、上底村、陈家铺村、石龙坑村等为一级整治区;富竹山村、良边村、下岭贝村等为二级整治区;刘屋巷村、竹园村、上屯村、长坑村等为三级整治区;药勒村、牛杨村、西溪村等为四级整治区。其中,最优先开展的第一、二级划分区占所有整治区面积的36.25%和18.39%。(4)按照整治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本文将一、二级划定区作为全镇首要开展任务的整治工作区,将三、四级划定区整治任务放在最后,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本文在原有的镇级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实潜力进行整治潜力优势评价,划分整治分区并按一定时间先后秩序开展寮步镇农村居民点整治,形成整治模式理论架构,其结果可行性高,相关模型可在其他镇域地区适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