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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出现以及“失独”家庭的增多,我国老龄化现象日益加剧,养老问题也成为了当前社会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许多人把养老寄希望于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数大、增速快,养老金又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仅依靠社会保障养老已无法适应社会需求。而且,据统计,我国有许多老年人他们可能拥有一套甚至几套房产,由于不能变现,生活依然拮据,被人称为“现金穷人,房产老人”。为进一步拓宽养老渠道,盘活老年人固定资产,许多学者主张引进国外一种成熟的养老模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该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制度,可推动着我国的养老问题市场化,让众多社会主体参与养老。但由于其是一种舶来品,与我国的现行制度可能有所出入,若完全照搬,可能会弄巧成拙。而目前,国内对该制度的研究又主要集中在社会领域与金融领域,在法学领域显有学者涉足。故笔者作为一名法律人,从法律的视角对该制度的法律概念、法律性质、相关法律问题及在国外的实践进行综合分析,进而提出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模式,以期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推波助澜。本文正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概述,主要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概念出发对该制度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并对该制度在我国运行的法理学基础进行探究。第二部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在国内外的实践。本部分主要介绍该制度在国内外的实践情况,及运行机制,从中总结成败经验,以便为我国实施该制度提供经验。第三部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本部分主要对该制度与类似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从我国现行法角度对反向抵押贷款合同、反向抵押标的物进行探讨。第四部分,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之构建。该部分主要从法律制度、主体权利义务及运行机制三个层次对我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