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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此拉开帷幕。扫黑除恶是稳定社会治安的重要途径,是净化社会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杜会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黑恶势力及其违法犯罪活动亦体现出组织化程度更高、行为手段更加隐蔽、渗透区域行业更加广泛深入、寻求“保护伞”更加积极猖獗等新的特点,在此背景下,如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框架下完善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体系,以对黑恶势力进行精准打击,实现长效治理,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从追溯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历史来看,其演变情况揭示了我国惩治黑恶势力刑事政策发展的内在规律,既是坚持在从严从重的基础上,兼顾实现“宽严相济”,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法进行全面化的治理,结合五年来相关数据与定性分析可见,当前社会治安水平有所好转,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已形成一个初级的框架体系,但存在较多空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也尚缺乏有力支撑,从扫黑除恶的法治化、长效化进程或者国家有组织犯罪治理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法治化进程,以构建长效机制为基础提升扫黑除恶的专业化水准,并积极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社会发展成果技术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率,从而探索建立我国的法治的、科学的、全面的、立体的有组织犯罪治理格局,才能真正达到扫黑除恶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