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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面临的重重艰难和破坏社会秩序的风险困扰着个体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刑释青少年的回归社会,于刑释青少年个体之健康发展、于社会之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本研究立足于社会融入理论的视角,视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为刑释青少年的心理建构、群体互动和系统整合的多层次互动过程,即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过程,是一个心理建构(微观层次)、群体互动(中观层次)、系统整合(宏观层次)的社会融入“连续统”。在此基础上,以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过程和效果为中心问题,构建起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时空情境——心理建构——群体互动——系统互动——融入效果——融入机制”的分析框架。本研究认为,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过程,是在特定社会时空情境中,刑释青少年个体实现自我认同、社会认同和社会接纳的心理建构过程,与初级群体、次级群体的群体互动过程,与经济、政治、社会子系统的系统互动过程。刑释青少年的心理建构水平、群体互动水平、系统互动水平、回归社会的综合水平即为回归社会的效果,它们的影响因素即为回归社会机制。在对214名刑释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基础上,本研究获得如下几项研究发现:一、刑释青少年所处的社会时空规定是其回归社会的基本情境。研究发现,社会时间方面,全球化与本土转型的共同作用的宏大社会时间情境,为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从青少年到成年与从监狱到社会的双重转换的微观社会时间情境,导致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更为复杂。社会空间方面,宏观层面的流动性的空间、中观层面的陌生化的空间,微观层面的个体化的空间,型塑着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空间环境。二、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微观层次上是一个心理建构过程。研究发现,超八成被访者对自我身份表示认同,超七成被访者认为自己有梦想有追求,社会也能给予他们以希望和机会;刑释青少年社会认同处于中等水平,四分之三的被访刑释青少年认为自己有群体归属感,没有将自我排除出所属的初级和次级群体;近九成被访者认为刑释青少年不具有合法公民资格、不再享有公民权利、不可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赞同理解和包容这些误入歧途的人、也不赞同关爱和帮助这些误入歧途的人,接纳刑释青少年的认知水平非常低;同时,大部分被访者不愿与刑释青少年的交往、不愿意帮助他们,接纳意愿处于中度偏低水平。三、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中观层次上是一个群体互动的过程。研究发现,初级群体对刑释人员的身份接纳水平偏低,并呈现出按家人、亲友、邻居的顺序逐渐降低的趋势;家庭接纳处于中等水平,对刑释青少年参与家庭重要事务持审慎态度。初级群体的支持,主要表现为提供住房、帮助就业;家庭支持处于中等水平,不同家庭所能给予的支持及其程度差异明显。刑释青少年与初级群体交往处于中等水平,朋友聚会参与度最高、社区活动参与度最低;刑释青少年主要和入狱前结交的朋友、狱中结交的朋友、出狱后结交的朋友交往,在交往规模和频率上,出狱后结交的朋友最多、交往最勤,狱中结交的朋友最少、交往频率最低。次级群体比初级群体对刑释青少年的过往经历更在意,接纳水平中度偏低。刑释青少年参与次级群体活动的频率偏低,处于中度偏低水平,融入次级群体的努力仍显不够。超八成的刑释青少年对家庭生活比较满意,与互动群体成员关系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基本按照家人、亲友、朋友、邻居、同事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列,总体上呈现出逐渐降低的趋势,出狱后结交的朋友比处于前结交的朋友的关系得分稍高。四、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宏观层次上是与系统互动的过程。研究发现,刑释青少年就业质量不高,临时性就业、无业等所占比重较大,主要集中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雇自办等单位就业,工作时间长、收入水平较低,仅有23%的被访者认为其经济收入能维持基本生活,超过五成的刑释青少年以“租房”方式获得住房。三成左右的被访者表示住房内无厨房、厕所或浴室,住房便利度较低。政治子系统的制度支持体现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保障未成年犯的各项权利、建立适合刑释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安置帮教制度;来自政治子系统(包括监所、安置帮教机构等)的就业(创业)培训、就业途径提供和就业支持等就业促进都非常微弱;刑释青少年接受安置帮教服务的情况非常不理想、对安置帮教服务和帮助的满意程度非常低。来自社会子系统的就业促进已经呈现但作用非常有限,来自慈善机构的借住房源比率很小;刑释青少年实际上接受社会工作服务的比率非常低(14.5%—25.2%),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满意度也相当低;尽管回归社会过程中面临各种困难,但超过七成的被访刑释青少年对经济社会生活认同度比较高。五、回归效果方面,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心理建构、群体互动和系统互动三个阶段均处于较高水平,呈现出“心理建构—群体互动—系统互动”逐渐降低的趋势,而回归社会的综合水平则呈现出低高、中、低水平6:3:1的状态,九成的被访刑释青少年处于中等水平和高等水平的社会融入状态。影响因素方面,融入态度、就业支持、家庭物质支持对刑释青少年心理建构水平具有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对社会工作态度有比较显著的正向影响;流动状况、家庭物质支持对刑释青少年的群体互动水平具有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婚恋关系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服刑时长则具有比较显著的负向影响。对社会工作者的态度、文化程度、刑释时长等3个自变量对刑释青少年的系统互动水平分别产生着非常显著、比较显著和显著的正向影响。融入态度、就业支持、流动状况、对社会工作者的态度、刑释时长与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综合水平有正向相关关系,其中融入态度的正向影响非常显著,就业支持、对社会工作者的态度的正向影响比较显著,刑释时长的正向影响显著。根据上述发现,本研究提出促进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四个方面政策建议:第一,构建促进刑释青少年重返的刑事处遇制度。改革行刑模式,推动未成年人犯罪从监禁刑向社区矫正转变;改革前科制度,推动未成年犯罪记录从封存制度向前科消灭制度转变。第二,构建促进刑释青少年重返的精准帮扶机制。推进安置帮教管理系统信息化,建立刑释青少年融入水平精准评估机制,建立刑释青少年精准帮扶教育机制。第三,构建促进刑释青少年重返的社会接纳机制。对刑释青少年合法公民身份和地位的适当宣传,增进社会大众接纳;对现代社会刑罚理念进行科学宣传,增进社会包容。第四,构建促进刑释青少年重返的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推动安置帮教从行政治理走向社会治理;建设促进刑释青少年回归社会的专业社会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