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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直接税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但是,我国现行的征管体系仅适合间接税的征管,并不能有效支撑新形势下直接税的征管,使得直接税征管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而征管人、纳税人、社会环境是决定直接税征管成败的关键因素。从征管人角度来看,征管技术落后、纳税服务水平低、税源管理不严密、税务稽查不到位;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直接税认识不足、自行申报纳税意识低、偷逃税款的纳税心理普遍;从社会环境角度来看,直接税立法层次低、居民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