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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写作思路严格遵循为什么惩罚性赔偿是正当的、惩罚性赔偿在什么条件下适用以及如何适用这一逻辑,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法、经济学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其中,经济分析方法是本论文最重要的研究方法。论文首先研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含义、发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和必要性问题,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以及如何适用,最后,提出立法司法建议。在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内容里面,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责任与惩罚之间的矛盾冲突,解决的思路是两者的矛盾其实是侵权法上的公平与效率这两个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侵权责任主要要实现公平,但在某些时候需要牺牲公平以实现效率。并从惩罚性赔偿与正义、惩罚性赔偿与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惩罚性赔偿与责任与债的相对分离性等角度分析其正当性,同时,论文还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在这部分,从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责任与债的相对分离性角度论证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以及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这一部分,主要解决的是惩罚性赔偿在什么情况下适用的问题。在这部分,抛弃了传统的一元论,主张应依侵权客体的不同类型而确定不同的适用条件: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适用于严重过错侵权场合;在法律明确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形下,可以适用于严重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论文还分析了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以及这些构成要件与惩罚性赔偿的内在联系。最后,论文还分析了惩罚性赔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问题。在这部分,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二元论,构成要件与惩罚性赔偿的内在联系是论文的创新。在如何赔偿这一部分,主要解决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论文首先借鉴刑法学上关于惩罚的学说,提出惩罚性赔偿以抑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必要。其次,运用传统法学理论和法经济学理论分析了影响惩罚性赔偿的诸种因素,将其分为法定因素与酌定因素,以此来解决惩罚性赔偿的不确定性,并提出了确定赔偿金的数学模型。根据侵权客体不同,论文提出侵犯财产权场合的惩罚性赔偿金为损害的三倍,侵犯人身权场合惩罚性赔偿金按现行法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的方法来计算。在这部分,对刑法学上罪刑关系理论的借鉴、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分析如何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提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数学模型等是论文的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