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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迅速,失地农民作为城镇化的产物也作为这一进程中的参与主体,必须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红利。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征地纠纷事件让政府认识到和谐平稳推进城镇化建设必须提高失地农民的福利。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2月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强调在十三五建设之初,要做好城镇化建设工作,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加强顶层设计,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广安市岳池县作为农业大县,城镇化起步较晚,在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件说明了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值得关注,征地政策的实施以及后续安抚工作是否到位值得探讨;因此有必要了解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在农地城市流转前后的福利状况,以求为征地政策提供一点建议来提高各个年龄层农民的幸福感与满足感,推动岳池县的城镇化更加健康有序发展。论文从岳池县农地城市流转对失地农民福利水平影响出发,选取了岳池县九龙镇以及花园镇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以马斯洛需求理论与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基础,根据不同年龄段群体特征将失地农民划分为以下四个年龄段:35岁及以下,36-45岁,46-65岁,65岁以上。通过实地问卷调查了解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福利状况,再运用综合模糊评价法对其失地前后福利状况进行了测度。论文的结构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是绪论。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研究区域概况。第四部分是失地农民福利水平实证研究。第五部分是论文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如下:1.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福利影响:(1)综合比较认为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福利水平影响存在差异;(2)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段群体福利功能性活动指标影响方向和程度不同;(3)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受教育程度与从事职业影响着征地意愿与福利水平的变化;(4)只关注户主(中年男性)诉求而忽略其他年龄段成员的诉求是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福利影响差异的重要因素。2.对策建议:(1)补偿标准更加多样细致;(2)改善安置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失地农民居住舒适感;(3)建立失地农民心理调适机制,提高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情感功能;(4)提高每个年龄段失地农民的征地过程参与度,特别是尊重老年群体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