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主流化是指在核心的制度设计和决策方面的环境考虑的整体性。它要求我们运用生态系统方法,突破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传统管理习惯,将环境保护的目标“内部化”到经济发展部门、发展模式、政策和项目之中,纳入到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议事议程,综合有效地协调其决策和行动,以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主流化是一项考虑环境保护与人类福祉的动态的社会实践。实现主流化的瓶颈就是环境管理模式。
我国区域环境管理模式经历了层级治理、区域整合和府际合作三个阶段,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对我国区域环境问题的治理起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行区域环境管理面临外部性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困境、合作权威不易确立,合作主体间权、责、利不易确立等问题。实现地方利益最大化与整个区域利益最大化的统一,解决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行政分割的矛盾,需要通过在区域环境管理观念层次、制度层次和操作层次进行创新,注重公平与效率兼顾的价值取向,构建多元化主体结构和网络化的治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环境管理手段,实现区域环境管理模式的主流化。
以长株潭为例,区域内环境管理模式仍以科层制为主导,自被批准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长株潭积极推进区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转变,成立跨区域的环境协调机构,并展开以坏境规划为主的府际合作,环境管理效果显著提高,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区域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够合理、区域环境管理制度立法层面的缺失、缺乏环境管理合作与协商机制、公众参与程度较低、环境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是制约长株潭区域环境管理的主要因素。
要实现长株潭区域环境管理模式主流化,必须使区域内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纳入到长株潭的经济、社会政策制定框架中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的主流化工作之中,充分考虑湘江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树立政府、企业、公众环境管理伙伴关系和长株潭区域共同体的环境管理理念、健全区域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地方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构建地方政府间协作平台、健全环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以推进区域的经济一体化、生态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