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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能源类资源的耗竭和有色金属矿市场发展势头的下降,矿业市场对修改我国《矿产资源税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由于非金属矿近年来在建筑、航空、环保、生物医学、电子、信息、新能源、交通工具等各个产业表现良好、发展势头强劲,并且在国外已经取代金属矿成为一国矿业的重点发展领域。我们应当以能源类资源和金属矿业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前车之鉴,为迎接非金属矿市场的蓬勃发展,及早修订《矿产资源税法》,建立围绕《矿产资源税法》为基点展开的,其他各项税种辅助加强,以税收为调节手段的系统的非金属矿税收法律体系。本文主要是目的是发掘我国资源税收法律体系的不足和提出改革意见,紧紧围绕经济法“社会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通过简单介绍我国非金属业的挑战和困境,描述目前我国法律与非金属矿资源开采和开发有关的法律,比较国外的资源税法律的模式,提出对我国资源税法律的启示。最后,再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对我国涉非金属矿产业的税收法律提出几点具体的做法,以期使法律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本文在认真查阅和参考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完善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税费立法这个主题,以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公平价值为出发点,以促进我国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从我国客观实际出发,结合非金属矿及其企业的发展特点,提出完善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法律体系以及如何将其复制到相关企业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税法对矿产企业在规制和扶植两个面的促进和协调作用为角度,将矿产细化为非金属矿,结合税收和法律的双重调节方法,理顺矿产资源税费与相关制度体系中各个部分的角色意义,并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税费改革提出建议,并通过调整和具体化落实到我国矿产企业的发展中去。我通过运用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借鉴参考与具体情况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描述了矿产资源税费以及其它涉及矿业发展的税种不同课征比率和形式,从微观层面解释了矿产资源税费的作用机制。通过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税费对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方式的分析,从宏观层面解释了矿产资源税费的作用机制;本文对矿业发达国家尤其市场经济国家矿业税费制度进行了分析比较,从中总结了各国成功税费制度的普遍做法,为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可借鉴的现实依据。同时,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必须立足中国现实,符合中国国情。将国外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成功经验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指导中国矿产资源税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