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尽管我国刑法理论界已加强了对刑法人权保障功能的研究,但对正当业务行为制度的研究仍然处于相对薄弱的阶段。无论是对正当业务行为的概念与种类,还是对正当业务行为正当化的根据、价值以及正当化的标准等基本理论的研究,都还不够深入。然而,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业务领域中的行为也是复杂多变,以致人们对这些行为的性质都难以做出正确的辨别。因此,加强正当业务行为的理论研究以指导实践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本文运用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三大部分对正当业务行为理论进行了探讨分析。 正当业务行为概论部分深入分析了正当业务行为的法律属性、行为属性和规范要素,并在比较借鉴的基础上,对正当业务行为的概念内涵下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定义。同时,分析了正当业务行为的存在领域和具体种类,对正当业务行为与相关正当行为的关系做了比较分析。 在正当业务行为的本体——根据与价值部分,重点探讨了正当业务行为正当化的根据,认为正当业务行为既有与其他正当行为相一致的统一根据,又有其特有根据。此外,本部分还探讨了正当业务行为的三大价值,即人权价值、正义价值和自由价值。 文章的第三部分,即正当业务行为的成立要件部分分析了正当业务行为成立要件的研究意义与现状,着重探讨了正当业务行为的成立要件,认为正当业务行为的成立必须符合四个方面的条件,即业务的正当性、行为主体的正当性、行为主体主观要素的正当性和行为客观要素的正当性。 文章最后认为,为充分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我国刑法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文明成果,在刑法中明确规定正当业务行为制度。